自從回到台南之後,就一直過著一種自然的生活型態:每天規律的上下班、吸收著不太髒的空氣、會看到大片大片的天空、永遠緊追不放的太陽熱力、下的乾乾脆脆的午後雷陣雨、一點也不像冬天的暖暖十二月。於是就把在台北的那種都市夜生活給輕輕的拋到腦後去了。
不過那一天最好的朋友從北國回來渡假,那種曾經一起在台北徹夜狂歡的因子,又忍不住在心底舞動著,於是我們相約到台南市最高的那家pub,去回味一下學生時代的那種放肆心情。我們仍有著當時的默契,兩人打扮出同中取異的效果,頂著一身彷彿要到東區去的盛裝就出發了。
心裡緊張的乒乒怦怦,畢竟也好多年不涉足這種『聲色場所』,到了頂樓,電梯門一開,就看見兩名穿著T恤&牛仔褲的美眉,忽然覺得自己好像頭殼壞去的盛裝打扮,差點兒就縮回電梯再跟著它回到停車場,最後還是鼓起勇氣裝出一付平常的表情走向入口。
「請出示身分證件!」
啥?我與好友面面相覷,對喔!現在晚上到PUB要帶身分證喔!